
宪法宣传周 | 宪法与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11个方面要求
(一)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三)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四)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五)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八)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九)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十)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十一)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关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一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二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三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整理
整理人: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