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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2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也特别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是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和著作权概述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这三种基本形态。就企业而言,专利权和商标权是比较常见的,比如企业的专利权证书、企业LOGO注册后可成为注册商标等。但其实,著作权在企业层面也很常见。

著作权,其法律含义是指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的保护对象,简单而言是作品,作品的有形表现形式,包括一篇文章、一本专著、一部话剧、一片电影、一张软件光盘等等,企业制作的宣传片、企业网站和微信发布的新闻,同样享有著作权,他人不得随意转载使用。

二、《著作权法》的历史沿革

我国《著作权法》1991年正式生效,2001年、2010年两次修订。近些年,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游戏、短视频等新型著作权纠纷不断涌现,急需国家从立法层面对传统的著作权规定进行修订。因此,2020年国家对《著作权法》进行了最新修订,修订的内容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三、2020年《著作权法》修订要点

本次《著作权法》修订内容较多,引发最多关注的是以下几点:

(一)提高一般侵权行为赔偿上限,并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

1.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依法应赔偿权利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无法估量具体的损失金额,旧法规定最高赔偿50万元,新法则规定为“500元以上500万元以下”,新增最低赔偿金额的同时,把原有的赔偿上限金额扩大了10倍。

2. 对于故意且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新法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的金额按照损失额的1-5倍确定。假设侵权人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造成权利人30万的损失,如果适用惩罚性赔偿,最高将要赔到150万元。故意侵权行为的法律成本,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

(二)扩大著作权保护的对象范畴

1. 影视作品方面,将旧法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修改为“视听作品”,这就意味着微博、微信、抖音等自媒体、APP上自制的短视频等,都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畴。

2. 兜底规定方面,将旧法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修改为“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将原有封闭式的兜底条款(即仅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转化为开放式兜底规定,只要是智力成果并符合作品的特征,都可以受《著作权法》保护。

(三)引入了证据出示令制度和举证妨碍规则

新法规定:权利人已经尽了必要举证责任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侵权人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的,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直接确定赔偿数额。这些规定,将有助于缓解现实中权利人“举证难”的困境。(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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